《仿寓意草》,醫案著作。二卷。清.李冠仙撰于1835年。作者盛贊《寓意草》,因仿其格式歸納驗案而成此帙。所載驗案以內科雜病為主,兼有婦科、五官科等。案中議病,析因頗詳,主張“藥不執方,相宜而用”,同癥異治,異癥同治,立法處方靈活,診治頗具膽識。但案語偏于煩瑣。本書收入《三三醫書》中。現存光緒刻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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