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華暈大證,證名。《證治準繩.雜病》:“謂視日與燈燭皆生紅暈也,甚則通紅而人物在燈光之下亦大矣。皆是實火陽邪發越于上之害,諸絡必有滯澀,輕者暈小而淡,重者暈大而濃,治雖外證已退,目視尚有暈者,陽邪未平,陰精未盛,猶宜滋養化源而克制其火耳。”多見于綠風內障或眵淚粘稠之外障眼病。參見目暈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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