舍證從脈,指在辨證過程中,當脈證表現不一致時,經過分析,以脈象作為審定病機、確定治療方案的依據時,稱為“舍證從脈”。較多用于一些慢性病病情復雜時。例如:大咯血的患者,血雖止但脈不呈細弱的虛象,而反現滑數,滑數之脈,主內有熱邪,勢必迫血妄行而再度出血,故癥狀好轉只是暫時的現象,應據脈而確定瀉火寧血的治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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